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充分调动广大实验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我校实验技术水平的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德州学院实验技术类项目立项及优秀成果奖评选管理办法》(德院政字[2020]43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4年实验技术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22年9月5日之后通过校级以上鉴定的实验技术项目、自制仪器设备项目以及由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于实验技术方面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项目。
二、评奖条件
1.凡申报实验技术成果奖的项目一般须通过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且鉴定并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如研制报告、技术报告、相关论文、图纸资料、使用单位意见等;
2.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承担我校实验教学或实验室管理工作,一般要有2年的实验室工作经历;
4.凡已获得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实验技术成果奖等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优秀实验教学技术成果奖项目的个人或集体,须填写《德州学院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两份(请在实验管理中心-资料下载栏下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审核、评价,写出评审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厚德楼1217室,将相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aochen1127@126.com(请把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并把名称改为“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的形式,并同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
2.成果形式是实物的项目,要把实物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产品的说明材料、不同角度的高清照片、使用单位意见等作为支撑材料;
3.成果形式是论文的项目,请注明是否核心,是核心的注明核心级别(A、B、C)以及是否SCI、EI收录等情况;
4.所有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要完全统一)将作为评奖的最终依据,请各申请人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具体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高晨 联系电话:8985731
实验管理中心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