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德州学院2023年“实验技能名师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打造一支高素质创新型、实验技能过硬、管理水平上层次的实验技术队伍,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根据《德州学院教学荣誉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德院政字[2021]7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德州学院2023年“实验技能名师奖”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加“实验技能名师奖”评选的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教师风范,富有创新协作精神,爱岗敬业,治学严谨。
(二)坚守实验教学一线,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年度承担至少1门本科实验课程的教学任务,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工作任务。
(三)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管理取得显著成绩,完成以下条件中的两条(成果期限:2022.12.01—2023.11.30):
1.以首位在D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实验类论文1篇;
2.主编出版校级及以上实验类教材1部;
3.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实验技术类(含自制仪器设备类)项目立项;
4.作为首位,获得一项校级及以上实验技术类(含自制仪器设备类)成果奖;
5.主持或参与市厅级以上课题,并在其中主要负责实验技术工作;
6.所管理实验室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并在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效益评价”工作中考核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7.首位获得与本专业一致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
二、评选流程
实验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评选,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学校批准后,发文公布表彰奖励。
三、材料提交
1.《德州学院2023年实验技能名师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德州学院实验技能名师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3. 请各教学单位汇总以上评选材料,并于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实验管理中心(厚德楼1217室),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gaochen1127@126.com。
四、其他
1.实验技能名师奖限额5名。
2.历年评为“实验技能名师”称号的人员,其之前的材料不得在本次评选中重复使用。
联系人:高 晨
联系电话:8985731
实验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