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5〕10号)精神要求,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提升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压实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 “谁分管、谁负责”“谁分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全员实验室安全责任制,逐级分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三)健全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教育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危险源管理等,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完善实验室管理人员奖惩机制,避免只有责任没有激励情况。
(四)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基础信息完善及自纠自查(4月11日-4月27日)
1.开展实验室基础信息完善工作(4月11日-4月20日)。各单位要依据《德州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修订)》(德院政字〔2024〕54 号),完成本单位实验室分级分类评级工作。请登陆“山东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kygl.sdei.edu.cn/aqjc)进行实验室基础信息及分级分类数据填报,并根据最新评级结果及时更新实验室信息牌,此项工作请于4月20日之前完成。由于系统工作模式为实验室基础信息数据汇总生成学院基础信息(且学院无权修改),学院基础信息数据汇总生成学校数据(且学校无权修改),因此各单位须对基础信息认真审核后再上报。对于评级过程中确定的重要危险源,务必依规严格管控。
2.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工作(4月21日-4月27日)。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1),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展开全面自查工作,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后再行销账。
(二)学校重点部位检查(4月28日-4月30日)
学校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部位检查,重点包括责任体系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教育培训宣传、安全准入执行、安全条件保障、重要危险源管理(特别是实验室化学品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可追溯安全管理)、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管理等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情况、去年重点调研时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实验室化学品管控不到位的情况。
(三)迎接省教育重点调研准备(5月1日-6月13日)
针对自查和学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并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各类台账记录情况进行整理,查漏补缺,做好迎接省教育厅重点调研相关准备工作。
(四)其他工作安排
1. 由于人员和工作调整,各学院需在系统重新报送学院账号管理人员(负责学院系统信息审核)信息和专家(省级实验室安全调研可能会以此为基础进行抽选)信息,填写《学院导入模板》(附件4)和《专家信息模板》(附件5),电子版于4月15日前发送至sysaqglk@126.com。
2.请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及《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6)于4月25日前报实验管理中心(厚德楼1217),《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ysaqglk@126.com。
3. 联系人及电话:王丽,8985731。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3. 《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4. 《学院导入模板》
5. 《专家信息模板》
6. 《 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
实验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