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18-05-15 点击数:

德州学院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暂行规定

为提高我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满足不断发展的教学、科研的需要,紧跟高等教育形势的发展和技术进步的要求,结合我院发展的整体规划,特将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培训原则

所有实验技术人员,包括实验课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物资供应人员等,都应本着“立足本职,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勇于创新”的原则,在实验教学,实验研究与开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参加不同形式的学习进修,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并将业务进修和科学研究结合起来。

二、培训要求:

l、学历要求:所有实验室技术人员,都应达到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水平。对目前尚达不到标准者,应积极努力,抓紧进修学习,五年之内达到以上学历要求标准。

2、实验技术能力要求:所有实验室技术人员,均应具备一专多能,开展好实验指导,实验方法的改进,实验装备的研制、开发及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等工作。既能独挡一面,又能向其他学科渗透,全面开展实验室工作。

3、管理水平要求: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水平。研究实验室管理的新措施、新模式,对各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创新性、建设性的修订意见和建议;熟练掌握易燃、易爆及剧毒等危险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及领发、存放规定,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三、培训措施

1、培训计划:各系应根据学院发展的整体规划和本单位实际办学需要,以及对实验室技术人员的要求,制定出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和三年培训规划,人事处和资产管理处备案。

2、培训形式:脱产进修、在职培训、在职自学三种形式。

(1)脱产进修:结合自己承担的技术岗位任务,到省内外其他高校进修提高,重点做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能水平、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实验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等方面的学习提高。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教学、科研的需要。

(2)在职培训:为尽快掌握现代实验技术技能,根据实验工作的需要,由各系实验室主任组织,分期举办实验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班。

(3)在职自学:所有实验技术人员都应努力学习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应在职攻读研究生以上学历课程班。

3、学术研究与交流:鼓励实验室技术人员,在开展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应用研究和纵横向学术交流,不断借鉴和吸取兄弟院校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参与系与系之间或校与校之间的广泛研讨与交流,接触学术前沿,研究学术动态。学院每年举办一次关于实验研究、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学术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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