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实验技术人员维修仪器设备工作量核算办法
为加强我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挖掘设备潜力,节约经费,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德州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参照兄弟院校设备检测维修工作的经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1、电工仪表类:如:万用表、电流表、电压表等(不包括数字式电表)。
小修每台(件)3小时
中修每台(件)6小时
大修每台(件)9小时
2、电子仪器类:如:示波器、数字式电表等(不含进口仪器)。
小修每台(件)(小时)
中修每台(件)(小时)
大修每台(件)(小时)
其中: A:原价低于200元取1;原价200-500元取2;原价500-1000元取2.5;原价1000-2000元取3;原价高于2000元取5
3、仪器、仪表类:
五千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小修 (小时)
中修 (小时)
大修 (小时)
其中:A:原价低于200元取1;原价200-1000元取2;原价1000-2000元取2.5;原价高于2000元取4
五千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小修:(小时)
中修、大修由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工作量。
4、机、电类设备:
小修:(小时)
其中:A:原价200元以下取1;原价200-1000元取2;原价1000-2000元取2.5;原价2000-5000元取4;原价5000元以上取5
中修、大修由主管部门审查核定工作量。
原则上一万元以上设备的小、中、大修均由仪器设备主管部门和院审计部门审查核定工作量。
5、计算机的维修:
按不同的维修部位核算工作量,其标准由仪器设备维修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其它类别的仪器设备维修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注:① 以上工作量的计算单位,最后均按5小时=1学时核定为学时数,并根据学院规定的课时补贴领取报酬。
② 实验设备维修费从学院每年核定到各单位的维修费中支付。